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文称,自2025年2月首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试点批复发放以来,已有166家外资企业获得批复,相关企业可依法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目前,全国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超3100家,其经营范围已覆盖《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全部10项增值电信业务,将为我国消费者带来更加多元的电信服务和产品,进一步构建开放活跃市场生态。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