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本次总结推广的经验举措共41条,主要包括:实行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制度、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制度等9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方面举措;推动新兴领域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等5条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面举措;优化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和审批机制、构建土地空间立体化开发利用全链条管理制度等11条优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方面举措;创新离境退税退付模式、创新内外贸一体化衔接服务机制等8条扩大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发展方面举措;实行居住证持有人基本公共服务精细化供给、构建重点人群医保参保机制等8条优化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方面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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