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能源监管办发布《贵州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稿。意见稿明确,申请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不得超过贵州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对于集中后的规模可能影响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的,经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能源局等部门认定后,可进一步压减集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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