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将标题由《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调整为《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由试行转为正式实施,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突出功能发挥导向。在现有指标基础上增设“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完善“服务居民养老”指标,更好服务投资者资产管理需求。二是优化细化现有指标统计口径。包括在债券融资指标统计中增加管理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在股权融资指标统计中增加境内科技型企业赴境外上市和融资项目等,引导提高服务覆盖面。
三是适度调整计分标准。将定量指标的细化排名区间由前50名扩大至前60名,将“业务资源持续投入”计分方式由综合增长率修改为专项增长率等,指标分值相同的,原则上各档分差保持一致。四是删除个别评价指标。为与其他评价做好衔接,避免评价指标重复,删除个别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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