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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开展综合保税区外保税检测试点工作

从商务部获悉,为优化保税监管制度,促进服务贸易与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近日印发通知,在综合保税区外开展“两头在外”的集成电路、消费电子产品保税检测业务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试点业务范围:集成电路检测指针对新研制或生产的集成电路芯片(含晶圆),在芯片研发、晶圆制造及成品封装阶段对芯片的电学参数、功能逻辑、物理特性及可靠性等进行验证与测试,用于确认芯片产品在设计、制造和应用阶段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消费电子产品检测指依据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对新生产的消费电子类产品及其组件的安全性、性能指标、兼容性及可靠性进行测试、检验。通知还明确了试点申请条件、试点申请程序,并对完善监管机制提出要求。(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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