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其中提出,优化处置流程,规范样品管理。一是简化整改复查流程。优化原暂行办法分层时限要求,将原有六十日、七十五日、九十日的整改复查时限,统一简化为六十日内完成责令改正、初次复查,九十日内完成再次复查,提升问题处置效率。二是明确复查重点。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仅针对不合格检验项目开展,不再全覆盖核查实施细则全部项目,有效节约监管资源、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完善样品处置规则。明确检验未发现不合格的样品,可依法通过拍卖、公益性捐赠、销毁等方式规范处置,实现样品闭环管理。

避免重复抽查,减轻基层负担。建立健全重复抽查约束机制,优化抽查频次有关规则,将原有“6个月内不得对同一产品开展两次以上抽查、上下级不得重复抽查”调整为“同一年度”;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年度抽查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再重复抽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同时,明确网络抽查、跟踪抽查、专项抽查等特殊监管情形豁免条款,兼顾监管刚性约束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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