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宏力公告,公司此前披露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向上述四方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并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5.56亿元。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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