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出,《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申请与受理、现场核查与专家评审、审查决定与后续管理、附则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的制定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审查方式与内容、特别规定优先、分类管理、条件与材料索引、通则与细则关系以及审查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申请与受理。明确申请与受理程序、纸质材料要求、重新申请情形、新设立认证机构/扩大认证领域审查要点、变更申请程序、有效期与延续申请时限、延续审查重点、符合性评价以及决定程序与公示等内容。
第三部分,现场核查与专家评审。明确可延后现场核查的情形、核查组组建与通知、核查组人员要求、核查组职责、观察员制度、核查通报与听取意见、核查报告要求、申请人原因导致核查失败的情形、核查时限、核查中止与终止情形、因涉嫌违法中止/终止审批、专家评审适用情形与时限、廉政与保密、虚假申请处理、档案管理、专家管理以及审批与监管衔接等内容。
第四部分,审查决定与后续管理。明确审批时限与严重违法失信否决、审批监管衔接、整改后通过的处理、证后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与报送义务、注销情形以及撤销情形与3年禁入等内容。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时间计算方式、施行日期与废止旧规、过渡条款以及解释权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