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7945—2026)。
《赤水河标准》按照“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原则,衔接现行法律法规,分区分类提出排放控制要求。一是结合不同水体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将流域划分为加强保护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分别提出差异化的排放控制要求;二是聚焦流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两类主要排放源,科学确定了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3项主要污染物的日均值和瞬时值,在加强污染减排并提高排放稳定性的同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三是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执行一级标准的排污单位收严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规定,推动行业节水与清洁生产,加强生态水量保障。发布实施标准对于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流域重点产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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