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瑞美女士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蔡瑞美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上海誉升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蔡瑞美女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918.89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62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82亿元。
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上海誉升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308.0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1%),要约价格为人民币27.62元/股。同日,涂木林先生、蔡瑞美女士与上海誉升签署《涂木林、蔡瑞美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涂木林先生不可撤销地承诺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441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33.75%)、蔡瑞美女士不可撤销地承诺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417.61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3.20%)分别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未经上海誉升书面同意,涂木林先生、蔡瑞美女士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誉升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涂木林、蔡瑞美变更为上海誉升,实际控制人由涂木林、蔡瑞美变更为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