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在港交所公告,Geely SPV(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Ford NL、目标公司、福特母公司及本公司7月23日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据此,Geely SPV有条件同意收购及FordNL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之34%股权,代价为221百万欧元,但于完成时需根据目标公司之净债务、营运资金状况及资产范围,按惯例进行交割账目调整。
根据股份购买协议,本公司同意就Geely SPV履行其义务提供担保,福特母公司同意就Ford NL及目标公司履行其各自义务提供担保。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Ford NL及Geely SPV分别拥有66%及34%权益。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会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亦不会并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于目标公司的投资预期将作为联营公司投资并采用权益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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