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港交所上市新规今起生效:放宽同股不同权上市门槛,扩大IPO保密申请范围

香港交易所就有关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发布《咨询总结》,修订后的《上市规则》随即生效。本次改革建议主要围绕不同投票权上市规定优化、海外上市发行人来港上市便利化、首次上市规定及安排完善三大核心方向展开,共进行了十项具体调整举措。

根据新规,同股不同权公司来港主要上市的门槛大幅降低。财务资格规定方面,申请人需满足以下两项财务资格标准之一:一是市值不少于200亿港元;二是市值不少于60亿港元,且在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不少于6亿港元。此前对同股不同权公司来港上市的市值要求为不少于400亿港元,或市值不少于100亿港元且在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不少于10亿港元。

在同股不同权公司的投票权配置方面,新规规定,若公司上市时市值不低于400亿港元,不同投票权倍数上限可提高至20:1。此前不同投票权倍数上限为10:1。此外,若同股不同权公司在上市时的不同投票权持股金额不低于40亿港元,不同投票权持股占比要求可由不小于10%放宽至不小于5%。

所有新申请人现均可以非公开形式递交上市申请,保密递交不再局限于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或个别情况下获得豁免的申请人。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