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从24日起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加征10%至12.5%的关税。美国两家小企业当天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这项新的关税措施超出了美国政府征收关税的法定权限。
这两家小企业的诉状称,美国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加征10%至12.5%的关税,但美国政府并未就各国所谓的“强迫劳动”问题作出更加具体的事实认定,不足以为大范围征收关税提供法律依据。诉状还称,301条款过去通常用于针对特定国家或特定行业,而此次依据301条款对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大面积加征关税,并没有历史先例。原告认为,美国政府此举实际上是在重新实施此前已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违法的大规模加征关税措施。(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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