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内容合规指引》日前正式发布,围绕户外广告发布中容易出现的导向风险、内容风险和合规问题,进一步细化广告内容审核和风险防范要求,为相关主体依法合规开展广告活动提供更加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指引。
针对容易引发社会争议的广告内容,此次发布的《合规指引》明确不得滥用地域标签制造群体对立,不得利用性别标签实施低俗营销,不得通过贩卖容貌焦虑、制造两性对立等方式博取关注,不得利用情绪营销渲染社会焦虑,不得违规发布“饭圈”应援广告;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开展广告宣传的,应当依法履行标识义务。
对于“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问题,《合规指引》要求广告中的提示性用语应当真实、清晰、显著,重要交易条件和限制性信息应当完整准确提示;对“第一”“首创”“最佳”“领先”等用语以及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引证内容作出规范,不得通过“萝卜坑式引证”等方式误导消费者。(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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