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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微短剧、二类微短剧和三类微短剧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已经2026年7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微短剧、二类微短剧和三类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

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额度较大或者主要剧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内容的特殊题材的微短剧。二类微短剧是指投资额度相对不大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三类微短剧是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分类标准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制定,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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