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对《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就修订稿征求行业意见。据悉,《指引》(修订稿)在厘清职责边界、压实管理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硬性约束,针对跨境与境外业务、跨币种管理等复杂度较高的领域,新增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
记者了解到,修订稿对现行《指引》架构进行了梳理优化,完善了框架结构。其中,“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章节新增监管流动性指标和并表流动性储备机制等要求,要求券商对流动性覆盖率(LCR指标)和净稳定资金率(NSFR指标)进行计量、监控与管理,同时建立并表管理体系内的流动性储备机制和外部救助安排,确保并表管理体系内部单位在必要时能够获得券商或外部应急资金支持等流动性支持;“流动性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应对和报告”章节新增流动性储备、跨境业务和境外子公司管理、跨币种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要求。修订稿还将中证协自律管理职责设为独立章节,明确中证协可实施自律评估检查,并对违反《指引》规定的情况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此外,修订稿新增监事会职责,将券商监事会(或依法承担监事会相应监督职责的组织或个人)纳入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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