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4日召开由总统李在明主持的国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的权限。这意味着韩国延续70余年的刑事司法体系出现重大调整。
据悉,根据修正案及相关法律,检察机关将不再拥有自行发现案件、直接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等权限,仅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但可要求警方开展补充侦查。韩国检察厅将被撤销,由新设立的公诉厅承接起诉职能。所有刑事案件原则上由警方、重大犯罪调查厅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负责侦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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