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有效解决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衔接适用问题,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今天(8月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这是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首个配套司法解释,将于8月15日与法典同步施行。
《时间效力规定》共13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法典适用不溯及既往原则和有利溯及具体情形。二是明确持续性法律事实的法律适用规则。三是明确法典程序性规定衔接适用的情形。四是明确再审案件不适用法典规定。(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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