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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监督检查新规发布 明确检查对象、内容等

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共23条,主要规定六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包括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等;

二是明确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

三是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被检查对象是否履行法定的网络空间安全义务,以及重大活动安保期间的重点检查内容等;

四是明确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在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机制统筹协调下,加强部门协调、联合检查,减少企业负担;

五是明确检查结果运用,公安机关按检查情况采取督促整改、发送公安提示函以及处罚等措施;

六是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明确了公安机关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国家秘密等法律责任。(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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