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8月14日公告,公司部分子公司根据税务监管要求对涉税事项进行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94亿元。截至公告披露之日,相关子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款项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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