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渊谭天发文称,10月5日,法国和德国向欧委会提交非正式文件,要求欧盟强化贸易防御措施,增加多项保护主义新工具。
对此,中方的态度很清楚。如欧方执意出台相关歧视性措施,中方必将坚决予以回应,捍卫中国产业合法权益。
目前,中方可以使用的工具,包括反歧视调查、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境外补贴影响调查等。
经常参加中欧对话的复旦大学中欧关系研究中心副主任严少华告诉谭主:
现有磋商至少可以处理四类问题:
||通过联合监测机制,共同核对插混汽车、化工等行业的贸易流量;
||通过价格承诺等方式处理电动汽车争端,避免将摩擦扩大;
||鼓励中国企业在欧洲投资,同时确保中资企业获得稳定、非歧视性的政策环境;
||就关键物项建立更稳定的供应预期,同时解决中国企业在欧洲面临的市场准入限制。
如果在双方友好磋商期间,欧方随时准备加码,这不叫相向而行。
新工具可以抬高国际商品进入欧洲市场的成本,却不能降低欧洲企业的能源成本;可以限制国际企业在欧洲发展,却不能替欧洲完成产业升级。
毕竟,贸易不平衡是长期形成的结构性问题,依靠短期限制措施很难解决。双方都需要保持战略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