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下一步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新能源重大工程。各单位要持续抓好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同时有序推进规划内重大水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新能源司要持续抓好月监测、双周调度,各派出机构要加强现场监管,督促推动新能源重大工程建设。
二是健全完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细化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切实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委局相关司要跟踪指导地方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机制竞价,及时引导纠偏,确保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三是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领域在稳投资、促增长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