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和国际化定位,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围绕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顶尖人才集聚功能建设,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和配套机制。加强三地区域内金融服务协同,推进政策联动、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配套设施联通。积极稳妥推动科技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意见》推动构建有区域特色的科技金融体系,对三地分别提出金融服务布局方向和重点工作,北京(京津冀)聚焦原始创新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强化金融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上海(长三角)立足产业集群协同优势,打造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放型科技金融体系,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高水平互动和规则对接。同时,加强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