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和国际化定位,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围绕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顶尖人才集聚功能建设,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和配套机制。加强三地区域内金融服务协同,推进政策联动、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配套设施联通。积极稳妥推动科技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意见》推动构建有区域特色的科技金融体系,对三地分别提出金融服务布局方向和重点工作,北京(京津冀)聚焦原始创新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强化金融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上海(长三角)立足产业集群协同优势,打造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放型科技金融体系,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高水平互动和规则对接。同时,加强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支持有关地区加强工作落实协调,共同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有力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力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建设。
到2030年,构建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多元化、适配性、协同性、国际化等方面达到更高水平。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的专业能力显著提升,对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升级、人才集聚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强。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实现政策高度协同、资源高效流动、信息互通共认。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取得重要突破,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