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美国财长耶伦表示正与G20国家合作,以期就“全球最低企业税”达成一致。周二,欧洲国家纷纷表示支持美国的提议,但明确表示,必须同时对科技巨头的跨国收入征收“数字税”。
经合组织(OECD)多年一直在研究一项双核心全球税收计划:征收“数字税”,谷歌、亚马逊、Facebook或苹果等科技巨头,需在其产生盈利的地方纳税,即使这些公司在当地没有实体办公场所;建立“全球最低企业税”,这样各国政府就不会为了吸引大型跨国公司而相互竞争,不断压低税收。
美国方面,拜登政府希望将“全球最低企业税”统一为21%,以阻止美国企业将总部迁往税率较低的国家。然而,征收“数字税”意味着其他国家将从美国科技巨头的海外利润中分一杯羹,这是美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周一,美国提出统一“全球最低企业税”。周二,欧盟委员会表示支持美国的呼吁,但也要征收“数字税”。德国、法国、英国随后表示支持征收两项税收,税率应在经合组织的谈判中决定。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Dan Ferrie在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及美国的提案时表示:“我们仍致力于确保所有企业,包括数字企业,在其理应缴纳的税款中,缴纳公平份额。”
德国财长Olaf Scholz表示:“基于现实,我们可以预期,将在今年就‘企业最低税率’的国际框架达成协议,同时对数字经济更好地征税。”
法国财长Bruno Le Maire对美国提议的“全球最低企业税"表示欢迎,并说:“我们希望也能与耶伦就数字服务的税收问题取得进展,今年夏天在经合组织的层面达成全面协议。”
英国明确表示,要达成全球协议,这两个要素必须联系起来。英国财政部表示:“重新分配利润,大型数字企业在其销售所在国也必须纳税,仍是英国关注的焦点。”该国财政部同时强调支持经合组织安排的进程。
美国对“数字税”的态度是达成协议与否的关键。
今年2月,耶伦宣布撤回“安全港机制”(该机制允许美国企业选择不在境外纳税),这意味着在经合组织的框架内达成“数字税”不再是毫无可能。
但目前为止,从实际行动来看,美国仍是拒绝“数字税”。
法国等一些国家实施了临时数字税,以提高对美国科技巨头的征税,直至达成全球协议;美国威胁要对这些国家征收关税,以示报复。
一些税务律师认为,要想让美国国会通过“数字税”,有难度。从以往经验来看,关于对美国企业加税的立法递交到美国国会的层面时,通常都要经历一番讨价还价,加税力度也要大打折扣。
Clifford Chance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合伙人Dan Neidle表示:
拜登希望从美国企业获得更多税收,但人们千万不要误以为,拜登希望其他国家从美国企业获得更多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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