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3日,美光科技发言人通过邮件对外宣称,与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已经达成全球和解,两家公司将在全球范围内撤回起诉,结束所有诉讼。
既然是全球和解,代表双方过去在全球范围内都有相关诉讼和纷争,其主要历程包括:
①2017年12月,美光在台湾地区和美国加州联邦法庭以跳槽员工窃取商业机密、专利侵权等为由起诉联电与福建晋华。
②2018年1月,福建晋华、联电在中国大陆反诉美光产品专利侵权,请求法院判令美光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求偿2.7亿人民币。
③2018年10月,美国商务部以危及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将福建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
④2020年10月,联电公告称美国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已核准联电与美国司法部的和解协议,联电承认侵犯一项商业秘密,同意支付6000万元美元的罚金,美国司法部撤销对联电的指控。
⑤2021年11月,联电与美光达成全球和解,各自撤诉,联电向美光支付一笔金额保密的和解金。
⑥2023年3月,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公告,对美光在华销售的产品实施网络安全审查。
⑦2023年12月,美光发言人通过邮件对外宣称,就与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已经达成全球和解。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是美光单方面宣布双方和解,福建晋华还未官宣;其次,按美光的口径,双方只是达成和解,撤回诉讼的动作还没执行,和解的条款也是保密状态,消除这一切带来的负面影响,仍然需要流程和时间。
接下来的文章,我们将重点从几个方面展开,1)美光和福建晋华纷争的真实背景,双方和解的后续流程,尤其是如何推动福建晋华从美国商务部的实体清单中剔除;2)美光是如何举起知识产权大棒的,它的软肋是什么;3)除福建晋华外,还有谁在商业战场上,与美光“火力全开”。
01 美光与福建晋华之争
福建晋华与台湾地区半导体企业联电(UMC)自2016年起开始开发DRAM存储相关技术。
2017年12月,美光在美国加州联邦法庭起诉福建晋华及其台湾合作伙伴联华电子,指控两家公司窃取其存储芯片商业机密。
上图为美光向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发起无效请求的四项专利,疑为双方专利诉讼焦点,引用来源:姚南 知识产权分析师
跨国企业之间的专利战并不新鲜,以美国市场为例,专利纠纷等主要在联邦法院起诉,其中加州、德克萨斯州最多,主要原因包括法院的经验、保护权利人的倾向。此外,这两个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更高。
在美国,法院的管辖权非常大,即便当事主体都不在该地,只要客观上在该地区有销售产品、有用户也可以接案。一般情况下,被诉的中国企业,如果美国市场无足轻重,可能放弃应对,但更多企业积极应诉,或主张管辖权,或深入质证直到判决或和解。
例如,2020年4月14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就曾裁定,瑞典爱立信通讯有限公司在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诉中国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中专利无效,撤销了TCL对爱立信的1.1亿美元专利赔偿。
回到美光-晋华的诉讼上来,美光发起的诉讼以及相关的游说活动,客观上导致了福建晋华被美国商务部列入管制名单,而台湾联电由于历史悠久,美国客户多、产业链影响力大,因此能够通过和解和赔款和罚款,获得区别对待。
美光-晋华案同期,还有中兴、华为先后被美国调查和制裁在进行,以至于这场诉讼长期胶着,受关注度也远不及中兴与华为案,但其复杂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战线从中国到美国,还有台湾地区的分战场,且中间还出现联华“独善其身”的插曲。
2021年11月,联电与美光达成全球和解,各自撤诉,联电向美光支付一笔金额保密的和解金,于是美光将火力集中到福建晋华。
美光与晋华、联电的诉讼,除了民事上的专利侵权,也牵涉到了侵害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美国司法部也加入到调查当中,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还以刑事起诉福建晋华谋窃取商业机密。在商业机密这个问题上,作为当事方的联电2020年则以6000万美元的罚金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
案件牵涉民事、刑事问题,多方参与且跨地区,加上新冠疫情三年,案件悬而未决,对于美光和福建晋华,都会产生负面冲击。
首当其冲的是福建晋华,由于重要技术合作伙伴联电被迫离场,在尚未形成产能的情况下,被纳入实体清单,无法采购美国相关设备;而对于美光,由于中美之间没有法院判决互相承认和执行的正式安排,要执行美国诉讼需要从外交到司法走程序,现实中难以执行,索赔并不一定能够兑现。
更重要的是,这边战事未决,那边硝烟四起——同期成立的长鑫存储和长江存储都发展顺利,尽管技术路线有差异,但都逐渐成长为美光的竞争对手,再加上虎视眈眈的三星和海力士,中国市场如果出现意外,是美光无法承受之痛。
随着美光率先对外宣布即将和解的消息,争议将告一段落。
基于此前美光和联电和解后,释放出双方共创商业合作的机会,外界也在猜测,美光与福建晋华是否有可能进行商业合作?
就双方的存储厂商定位来看,合作的空间很低,未来更可能的是达成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和技术许可协议来覆盖争议的知识产权,这样就不存在技术侵权争议的基础了。
目前,福建晋华还在美国商务部的实体清单中,如果不存在侵权纠纷,也具备从实体清单移除的可能,可以自主向美国商务部申请,移除后就可以正常进口美国设备以恢复生产,不排除美光协助提供有助移除的辅助资料。
02 巨头的屠刀与软肋
美光作为数十年屹立不倒的半导体企业,商战经验来自于上世纪美日半导体战争,而且屡试不爽。
上世纪八十年代,存储芯片是美日芯片战的核心,日本企业原本占据市场半壁江山,但美国政府和企业联手,迫使日本主动限制存储芯片出口,又对日本产品征收高额关税,日本企业最终让出市场份额。资料显示,1985年,美光先后向美国商务部投诉了富士通、日立、NEC、Oki、东芝和松下等企业倾销DRAM产品。
彼时,英特尔退出存储芯片市场,美光成为美国存储芯片唯一巨头。
随后韩国企业加入战局,美日韩企业大战后,存储芯片进入美韩平分秋色时代,美光与三星、SK海力士三足鼎立,这一格局延续了二十年。
2016年以来,新的挑战者中国的长江存储、长鑫存储、福建晋华纷纷成立,美光预判到危机,开始复用美日芯片战的手法,于2017年率先对福建晋华下手。
美国众议院、联邦法规要求披露的数据显示,美光长期游说美国政府部门,指责中国对美的竞争和知识产权问题,而且获得成效。
根据集微网的整理,2018年至今,美光科技逐年加大游说力度,5年支出相关费用954万美元,以打击中国存储产业作为其核心目的之一,游说的内容超过170项,涵盖技术、贸易、税收、制造以及移民等诸多方面。
在这个背景下,美国商务部于2022年10月的规则规定美国供应商向中国生产18nm或以下的DRAM芯片、128层或以上的NAND闪存芯片的企业出口设备应获得许可证,直接影响中国存储芯片制造企业的正常经营,而美光等海外制造商直接受益。
中国是美国半导体企业的巨大市场,英特尔、英伟达等在中国市场大赚其钱,绝大多数都不轻易与中国企业为敌。作为对比,美光对中国企业下手狠辣业内共知,尽管中国是其第二大市场,销售收入超过30亿美元,约占其总收入10%。
由于中国在早期一度没有颁布类似的“实体清单”,美光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被对等处置,直到中国商务部推出“不可靠实体清单”,相关情况开始出现转机。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商务部正式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列入该清单。
2023年2月,中国商务部宣布,对台湾地区军售的洛克希德·马丁公司、雷神导弹与防务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包括禁止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禁止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禁止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入境、不批准并取消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以及居留资格、对上述企业分别处以罚款,金额对台军售合同金额的两倍的处理措施。
美光虽然对中国半导体企业有敌意,但其行为以商业目的为主,其产品为民用品而非军品,“不可靠实体清单”超出商业竞争范畴,因而未被直接纳入其中,但“网络安全审查”作为替代,成为处置美光这类企业的关键手段。
3月底,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公告,对美光在华销售的产品实施网络安全审查,为这场“芯片大战”的和解埋下伏笔,也可以理解为“用魔法打败魔法”。
公告一出,美光在中国的销售备受打击。6月份,美光发布2023财年第三季度财报,当季总营收37.52美元,同比下滑56.6%。
同样是在6月,美光宣布在未来几年,计划对美光在中国西安的芯片封装测试厂,投资人民币43亿元,可以理解为安全审查和业绩承压之后的示好动作。11月,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会见了美光总裁兼CEO桑杰。一个多月后,美光与福建晋华在圣诞节前达成和解。
03 另一家中企主动出击
美光未能如愿“击倒”福建晋华,反而多了一个新的商业对手——长江存储。
2023年11月,我国NAND存储器生产商长江存储,向美国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指控美光侵犯了公司的多项3D NAND技术专利,并称这些侵权行为已用于其固态硬盘产品中,包括96层、128层、176层与232层等3D NAND产品。
长江存储对进口设备依赖程度非常高,大部分是进口设备,其128层、232层3D NAND 更是在美、日、荷等国设备的基础上实现生产的,面对技术力量雄厚,在美国有数以万计的专利储备,且过去三十年几乎没有遭遇同业的专利诉讼的美光,此时发起专利侵权诉讼非常耐人寻味。
首先,美光在中国境内受到网络安全审查,5月份的消息是未通过审查,销售一落千丈。其次,美光管理层刚刚到访中国,承诺加大投资释放善意,长江存储如果意在抢夺美光丢失的中国市场,基于掌握的美光侵权证据,在中国起诉更具有天时地利。
从商业角度来看,长江存储在美国法院发起诉讼的关键在于海外市场——其虽然被纳入了实体清单,但美国商务部基本不限制美国企业采购长江存储在中国自产的产品,因而完全有机会和理由反攻美国市场。
公开资料显示,长江存储的存储器在中国处于领先水平,2022年就有消息指出长江存储的128层NAND Flash存储芯片已通过了苹果验证,将成为iPhone的Flash供应商,相关产品也已经供给国产手机品牌商。
业界人士估计,长江存储产品虽然与韩国、美国企业在技术节点上存在代差,但成本比美光、三星等低20%左右,苹果、戴尔这些客户,如果控制不好成本,最终传导到终端价格上,进而让消费者埋单。
另一方面,长江存储与国际巨头直接竞争,也将限制国际巨头对价格的控制能力,这正是苹果这类终端企业所乐见的。
在存储器市场,业内普遍认为行业周期性决定企业徘徊在暴利和亏损两个极端,而美韩企业一直被指责在价格上扬时有操控价格的嫌疑,相关存储器产品涨价直接会影响手机、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价格,因此被中国、美国、欧洲等监管机构关注。
早在2002年,美国司法部的DRAM反垄断调查案件中,针对美光联合三星、海力士、英飞凌于1998-2002年间操纵DRAM价格的行为,三星、海力士、英飞凌三家总计被处罚6.45亿美元。
总结下来,长江存储依靠其长期的专利布局,反客为主,在美国提起诉讼,可以理解为以攻代守,防止美光率先在美国提起诉讼或以知识产权为由申请禁令影响其在美国销售产品,致使措手不及。同时,以技术说服客户,用诉讼传递自身技术过硬的信号,打消客户顾虑从而深挖美国客户。此外,以战养战,通过在美国诉讼中搜集的证据和情报,以备随时在中国大陆另行发起专利诉讼,利用主场作战更有优势,争夺国内市场。
本文作者:韩利杰,本文来源:腾讯科技,原文标题:《一文读懂|美光、晋华握手言和,“存储芯片战”剧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