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八条”公布!

证监会
证监会表示,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6月19,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经过五年多的努力,上交所科创板和注册制的效应不断放大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部署完善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积极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现提出如下措施。

、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坚决执行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相关业投入大、周期长、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等特点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制度包容性。

二、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高、锁定期限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措施

三、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提高科创企业再融资审核效率。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支持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

四、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着眼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支付工具,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五、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积极使用股权激励,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强化对股权激励定价、考核条件及对象的约束,提高对核心团队、业务骨干等的激励精准性。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对股权激励的授予及归属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

、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促进科创板平稳运行。研究优化做市机制盘后交易机制。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完善指定交易机制,提高交易便利性。持续丰富科创板指数品种,完善指数编制方法健全“上海指数”体系。丰富科创板ETF品类ETF期权产品,研究适时推出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优化科创板指数产品常态化注册机制

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信息披露豁免制度,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引导创始团队、核心技术骨干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对合理减持诉求予以支持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防止“害群之马”“僵尸空壳”在科创板出现

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在涉科创板相关金融案件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支持上海金融仲裁院在科创板开展仲裁试点。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的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帮助科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动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积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促进形成科创板良好的市场文化和投资文化。

本文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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