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诉抖音侵权!对中短视频流量平台有何影响?
内容流量和版权风险构成了UGC视频极具争议的两面。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开始实施。新《著作权法》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也加强了侵权处罚力度,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500万元人民币。
在众多版权保护类型中,影视作品版权问题今年屡次受到监管部门和版权方的关注,也成为了各大平台“口水战”的主战场,这背后反映的是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和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平台之间的矛盾加剧。
其中风头正盛的B站又成为了众矢之的,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爱优腾表面上“轮番轰炸”,但背地里也眼红短视频这块蛋糕。
对于搬运起家的B站而言,近几年为了加速“破圈”,在内容版权上的投入不可谓不努力,然而UGC模式依然是其核心资产,给B站带来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内容和流量导入,不过侵权风险也如影随形。
面对月均500万的视频投稿量,B站对于版权的审核究竟是真的“有心无力”,还是也有意纵容了内容创作的“野蛮生长”?
这是怕抖音掌握了腾讯游戏的买量入口
是烂片怕解说过之后没人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