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是KKR的投资惯例?

美国大公司的治理效率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而经济学家心目中的理想组织形式之一就是KKR所采取的组织形式。

在并购领域,最激动人心的莫过于其中演绎的“蛇吞象”般惊险的一幕。诸多名不见经传的机构,藉此奠定在各自行业中的领导地位。乔治·P·贝克尔,乔治·大卫·斯密所著的《新金融资本家:KKR与公司的价值创造》中的主角KKR公司在1988~1989年,通过杠杆收购美国烟草巨头纳比斯科公司,向世人展示其运作产业资本的娴熟财技。此次并购涉及310亿美元,而其中的300亿美元是以债务融资实现的!通过这起世界金融史上规模巨大的著名并购战,KKR一跃成为资产规模仅次于通用汽车、福特、埃克森和mM的巨擘。

  • KKR对每个项目进行1%的股权投资,拿走20%的利润,这一点成为了KKR所有投资的惯例。
  • 虽然杠杆收购没有固定的融资模式,KKR 仍发展了一些基本规则——KKR 未来的收购活动必须满足的一个基本框架。在其粗线条的计划中,KKR 用大约 10%~20%的股权资金和 80%~90%的债务资金收购公司。其中,优先级银行债务的偿还期限必须较短(5 年),而次级债务一般期限较长。
  • 在美国的大公司中——在一个强调规模增长而不是价值创造,以及鼓励以牺牲股利为代价常常支出无度的环境中——激励机制的扭曲往往导致广泛的和普遍的价值破坏。同样的问题也困扰着小公司,甚至更为严重。

在本期阅读中,你将收获:

  • KKR在筹资时如何说服固执己见的投资者?
  • 公司规模的增长为何不是创造价值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