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25日在全体成员国正式生效。这部条例对信息技术(IT)企业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规范空前严格,旨在改变消费者信息在网络广告商面前“一览无遗”的现状。
欧盟称,希望新规能成为保护网络用户个人隐私的“全球性标杆”,尤其在发生脸书公司大量用户隐私数据遭“窃用”之后,新规更具示范作用。日本、韩国、印度和泰国从欧盟新规汲取“灵感”,开始讨论或着手制定类似法规。(详见新华网)
在欧盟保护用户隐私的表面之下,新规实际上确实在全球设立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标杆,这一标杆与中美两国的“标准”并行成为了全球三大网络治理规范之一。
三种治理方式背后都有着不同的经济逻辑,自此全球互联网的宏观经济业态正式结束“野蛮生长”,进入“三国治”、“三国争霸”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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