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美国,中国对芬太尼类物质监管极为严格,且不断升级。
早在2001年,芬太尼、阿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及其盐等4种芬太尼类药物,被列为麻醉药品管制品种,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准许证方可出口。该类药物临床和麻醉不可替代,成分和规格相同,价格相似,医院没有动力“淘汰”使用多年的成熟产品。其结果是,芬太尼的销售代表极为少见,因为获批上市的龙头企业,几乎垄断了所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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