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其中,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享受专向附加扣除。
不过,住房租金抵扣个税一则,却引发了市场对租金上涨的担忧。部分房东顾虑租客享受扣除的同时,自己需要补缴税款。
新京报1月6日报道称,北京税务客服表示,对于纳税人将租房信息上报后,房东是否需要补税,目前暂无明确口径。
在房租抵扣个税的政策下,租房信息有望得到明显补全。考虑到目前租房市场信息极不完善,在以往的个税条例下循规缴税的房东极其有限,对房东可能会将税收成本转移到租客的担忧,可谓合情合理。
房东补税 租客埋单?
日前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在网络上广泛流传。文中提到,在房租抵扣个税的减税措施下,房东担忧需要补缴税收,威胁租客称要增加租金。
新京报周日报道称,北京税务客服表示,对于纳税人将租房信息上报后,房东是否需要补税,目前暂无明确口径。
不过,过往的个人所得税法条例已经对租金纳税做出了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出租住房,应当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即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中新网援引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观点称表示,在申报租金扣除时,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本身政策已经考虑很周到,释放了最大的制度善意。但很多房东借机威胁涨房租,租客可以根据租赁合同条款的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直接向税务部门举报。
新京报的报道还提到,房屋中介工作人员透露,租客对专项抵扣的概念仍然模糊,“政策刚出来,其实都不太懂,还在观望。”
信息补全 税收系统完善
在目前的租房市场中,除去进行了房屋租赁备案的一部分房东租客以外,多数出租信息都处于模糊状态,房东也没有缴纳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2月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显示,住房租金抵扣的信息,只需要填写住房地址、房东(出租方)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这样一来,在租客申请房租抵扣个税的同时,房东的出租信息、房产信息也会补全,税收系统得到完善。
“这种设置看似会增加上游的税收负担,实际上是完善国家的税收征管系统。当上游纳税人开具发票,完成他/她的纳税义务之后,下游的人才能够实现他/她的税额抵扣。”21世纪经济日报援引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特聘研究员杨默观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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