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央行购买国债不符合法律规定 国债并非“准货币”

连平还表示,央行已经采取了一系列逆周期调节措施,目前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没有必要通过央行购买国债的方式来大规模投放流动性。

继“央行该不该买股票”的讨论之后,近期市场又出现一些对央行购买国债的讨论,称将“使国债达到准货币的效果”。

上证报,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接受该媒体采访时对此指出,中国央行持有本国国债,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没有必要。

连平指出,从合理性角度看,央行购买国债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国债是优质流动性资产,并非清偿手段和支付工具,并非“准货币”。连平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从必要性角度看,目前国债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已经存在比较好的衔接,这主要体现在国债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抵押品上面。央行已经采取了一系列逆周期调节措施,目前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没有必要通过央行购买国债的方式来大规模投放流动性。

另据财新从接近央行人士处获悉,目前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央行已为实体经济提供了足够的金融支持,没有必要通过QE的手段大规模投放流动性。

按照目前的中央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可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中包括:“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美联储、欧洲央行、日本央行等世界主要央行均持有本国国债,以压低长期利率,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刺激经济复苏的一种手段。

本月初,市场就出现了关于央行要不要持有本国股票资产的讨论。

一方声音称,出于稳定市场等多种原因,中央银行持有本国股市资产,并不出格;另一方声音称,目前中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定,央行没有必要进入股票市场,而且央行购买股票容易加大股价波动性,很可能扰乱市场定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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