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监局一天公布8罚单,多机构遭顶格处罚

严监管继续!1月18日,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分局公布了8张罚单,多机构遭顶格处罚。

1月18日,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公布了8张罚单,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四家机构及中行三个责任人被罚,累计罚没金额1085万元。

从处罚依据来看,四家机构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

该规定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是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是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是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是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是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虽然处罚依据一致,但上述四家机构具体违规案由有所不同。罚单显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是因对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及股权质押用途不实审查不严,被罚款50万元。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是因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综合性消费贷款资金、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变相为地方政府委托代建提供融资且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股市,为借款人虚构的并购交易提供并购贷款,罚款210万元。

与此同时,因对此次变相为地方政府委托代建提供融资,且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该行的高志向、谢远莉、韩明强等三人还分别被罚款5万元。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则是一次收到了2张罚单。这两张罚单显示,因超授权违规经营,业务及会计记录缺失,违规掩盖内生不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被罚款150万元;因与债权出让方的关联企业违规约定保底清收条款,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

此次罚款数额最大的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该公司因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审查不符合要求,未正确填报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报表,合格投资者穿透审核不符合要求,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信托劣后受益权,协助保险资金投资于通道类信托计划,违规代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等多项违规事实,被罚款人民币4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0万元,累计罚没金额610万元。这也是银保监系统今年以来开出的最大的单笔罚单。

从深圳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来看,除了违反第四十六条规定,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还违反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该规定显示,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办理委托、信托业务名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委托、信托业务。信托投资公司违反前款规定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信托投资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停止该项业务,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从罚款金额来看,上述多家机构遭遇了相关条例规定的顶格处罚,既罚款金额达50万元。银行业严监管态势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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