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农村资产进入信贷市场意义几何?

一部分新的大宗抵押物进入信贷市场,这也会是一个市场化的价值发现和重估过程。

央行网站1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意见中最值得关注的内容是,要“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以及“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展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

意见说明两个重要问题:第一个就是金融资源要向农村进一步倾斜,也就是为农村提供更多融资服务;第二个就是如何增加融资,也就是增加了农村资产可作为抵押品,比如农民住房财产权等等。这就能解决如何给农村及农发放贷款的通路。

当然意见还给出了其他直接融资方面的鼓励,但这里要说明且重视的是,农村更多抵押物进入信贷市场,或许能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新的稳定力量。

鼓励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意味着会有一部分新的大宗抵押物进入信贷市场,这也会是一个市场化的价值发现和重估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