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增值税16%税档下调3%,其余税档不变,理论上最多可以减税6684亿元。综合行业集中度和减税规模占行业净利润比重两个维度,受益于增值税减税利好较大的行业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化工、汽车、有色金属、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设备、煤炭开采。
如果最终减税方案如上所述,减税力度可能低于此前市场预期。因此我们再次强调,应当理性客观看待减税的空间和效果。
增值税减税规模与受益行业更新
我们曾在去年11月16日发布的报告《增值税如何减?减多少?谁受益?》中进行过测算,2019年增值税税率每下调1%,16%档将减税2230亿,10%档将减税1780亿,6%档将减税2090亿。如果16%税档下调3%,则理论上最多可以减税6684亿元。
参考2017年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我们可以测算上市公司整体的静态减税规模。按照16%税档下调至13%的假设,各行业上市公司减税规模及占净利润比重如下: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减税也是价外变动,与利润没有直接关系,增值税减税后各行业的实际利润增厚效果,还是要看行业对其上下游的议价能力。
我们利用行业集中度刻画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垄断程度,一般来说行业集中度越高对应行业垄断程度越高,意味着该行业里的头部企业对其上下游行业的议价能力越强。我们将上市公司按申万二级行业分类,以全年营业收入为参考计算各行业的CR4(行业里营收最大的4家企业占全行业营收的比重),结合增值税减税占行业净利润的比重(假设16%档下调至13%),绘制散点图如下,一般可以认为增值税减税更利好位于右上角的行业。
下图中红色方块对应行业:增值税减税占净利润比重>15%且CR4>65%;紫色方块对应行业:除红色方块行业外,增值税减税占净利润比重>9%且CR4>70%,或增值税减税占净利润比重>15%且CR4>45%。
综合来看,受益于增值税减税利好较大的行业主要包括: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金属制品)、化工(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塑料,橡胶)、汽车(汽车服务,汽车整车,其他交运设备)、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工业金属,黄金)、家用电器(白色家电,视听器材)、建筑材料(玻璃制造,水泥制造)、计算机设备、煤炭开采。
再次强调要客观看待减税空间和实际效果
去年12月24日,我们发布报告《2019年可能存在的3个“预期差”》,其中第三项就是要“客观看待减税空间和效果”。在11月底进行的问卷调查中,市场普遍对减税降费抱有较高期待,70%的受访者将减税视为2019年经济增长超预期的主要因素,其中规模最大的当属“增值税减税”。
参考《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的增值税改革方向,当时市场预期较强的可能方案是:16%税档下调至14%或13%,10%税档下调至8%或与6%合并,6%税档税率不变。如果减税方案最终为16%税档下调至13%,其余税档不变,减税力度可能低于市场预期。因此我们再次强调,应当理性客观看待减税的空间和效果:
第一,经济下行期减税必然带来财政缺口,平衡收支缺口的有限可行方案包括:提高赤字率和使用往年结转结余资金。但即使2019年官方赤字率重回3%,较2018年也只多增赤字5600亿元左右,所以对重点部门和制造业减税降费的同时,也需要结构性税收调整,比如加强税费征管、提高征收效率、做大税基,陆续减少各种地区性、行业性税收补贴等。
此外,中美间的贸易协议可能使国内经常账户从盈余转为赤字,叠加人民币不能大幅贬值的客观约束,限制了广义赤字率的上升空间。因此,在今年的内外状况下,减税空间更应当理性看待。
第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不一定能从增值税减税中获利,实际效果既要看行业的整体减税规模,也要看企业对上下游和消费者的议价能力,如果企业不具有议价能力,则减税利好由上下游企业/消费者获得。因此,对于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增值税减税对企业的直接利好可能很有限。
第三,减税是手段,不是目的。减税是重要的二次分配(分蛋糕),但单纯减税不能解决一次分配不足的问题(做蛋糕)。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当和结构性改革相结合——无论是减税还是基建,目的都是为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结构性改革提供空间。
本文作者:宋雪涛、向静姝、赵宏鹤,来源: 天风宏观团队,原文标题:《增值税16%降3%:哪些行业受益?如何影响市场?(天风宏观宋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