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为场外配资提供便利

中国证监会官网
3月7日,广东证监局召集辖区相关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座谈,对证券经营机构防范场外配资风险提出明确要求,禁止与各类配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禁止以任何形式与配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要完善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回访工作,严格执行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要求。

针对近期市场反映场外配资有所抬头的情况,广东证监局密切关注,加强防范。

3月7日,广东证监局召集辖区相关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座谈,了解证券经营机构所掌握的场外配资的模式、对象、趋势等情况,并对证券经营机构防范场外配资风险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禁止与各类配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要高度重视场外配资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牢牢树立合规意识,禁止以任何形式与配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要完善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回访工作,严格执行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要求。

二是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和技术系统安全防护。要提高事前、事中风险管理能力,切实做好账户异常交易监控,不得为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提供任何便利。

三是深入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等正面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包括: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电话、短信、QQ群等提示风险,提醒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理性投资;利用营业场所跑马灯、显示屏、公告栏等户外宣传工具,滚动播放提示理性投资的标语;关注互联网中配资公司宣称与本机构合作等相关宣传内容,如发现宣传不实的,及时主动辟谣。

本文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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