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观点地产新媒体 (ID:guandianweixin),华尔街见闻专栏作者
4月2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拟提请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对回A议案进行延期。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富力地产于2015年8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并随后于11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拟重回A股上市。
富力地产表示,现由于上述议案即将到期,因此拟提请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对上述议案予以延期。
期限延长至自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及随后的类别股东会议(以通过时间靠后的为准)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及有效至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日止)。
资料显示,根据议案富力拟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10.7亿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并用于北京富力新城、梅州富力城、无锡富力十号等9个项目。
其中,北京富力通州运河十号项目拟投入40亿元、上海虹桥项目55亿元、天津富力新城项目70亿元、北京富力新城项目90亿元、梅州富力城项目30亿元、哈尔滨富力城项目25亿元、南京富力尚悦居项目20亿元、无锡富力十号项目10亿元、佛山富力广场项目10亿元。
新城控股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涉及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事项
4月2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主要关注公司利润情况、与合作方的资金往来、公司现金流和货币资金、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以及其他事项。
上交所要求,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披露问询函,并于2019年4月19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
据公告披露,问询函指出2018年度新城控股的利润构成中,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财务报表范围变动的投资收益占比较大。同时较高的资本化利息支出比重、较低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和新会计准则的采用,也是公司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要求新城控股还需披露相关事项予以补充。
此外,新城控股与关联方、合作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增长较快且金额较大。请新城控股从较高的借款利率、交易的必要性、资金回收风险、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等方面披露相关事项予以补充。
公告还显示,报告期内,新城控股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但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同样增幅较大,与此同时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较为紧张。请上市公司结合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新城悦回应香港证监会有关股权集中于极少数股东一事
4月2日,新城悦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要求,就公司股权于2019年3月21日集中于极少数股东一事发出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香港证监会查讯结果显示,于2019年3月21日,有十九名股东合共持有161,093,392股新城悦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的19.65%。有关股权连同由一名非执行董事(王振华)被视为拥有权益的600,0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73.17%),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额的92.82%。因此,只有58,906,608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7.18%)由其他股东持有。
新城悦就此回应,根据可取得的资料,并在董事会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公司确认,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少于25%由公众人士持有,且公司能够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下有关公众持股量的规定。
根据新城悦公布,截止到2019年3月21日的股权架构如下:有600,000,000股份由王振华设立及控制的全权信托间接全资拥有的Innovative Hero Limited所持有,持股比例73.17%;另有十九名股东持有161,093,392股,持股比例19.65%;其他股东持有58,906,608股,比例为7.18%。
资料显示,新城悦于2018年11月6日于港交所上市,全球发售股份总数为200,000,000股,发售价为每股2.9港元。自上市至2019年3月21日,该公司股价由3.01港元上升142%至7.29港元。
新城悦进一步表示,监于股权高度集中于数目不多的股东,即使少量股份成交,股份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此外,由于股权高度集中,公司证券可能没有真正的市场,或其股权可能仅集中于少数股东手中。
深交所问询阳光股份:大股东为何计划转让所持股份予京基
4月2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内容有关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筹划转让其持有的阳光股份29.12%股份予京基集团。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深交所要求阳光股份说明,ETERNALPROSPERITY筹划转让所持股权的原因,具体筹划日程表,是否就京基集团的财务状况、收购资金来源、收购意图进行背景调查,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据此分析本次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可行性。
同时,深交所认为阳光股份3月28日披露停牌进展公告与4月1日披露的复牌公告存在矛盾,请结合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最新进展,对此予以必要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说明本次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真实性、可行性。
深交所指出,京基集团目前为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康达尔2018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显示:“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5年之内且本承诺人(京基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承诺人将以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解决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就此,深交所要求阳光股份函询京基集团并结合京基集团与上市公司、康达尔的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三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领域,并就此分析说明京基集团本次收购目的、必要性、未来就同业竞争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深交所指,阳光股份须在4月4日前书面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禹洲地产35亿公司债利率分别确定为6.5%及7.5%
4月2日,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2019年第一期不超过35亿元公司债,共分为品种一及品种二,利率分别确定为6.5%及7.5%。
据公告披露,第一期公司债券将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此外,第一期公司债券之面值及发行价将为人民币100元。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已将品种一及品种二的利率分别确定为6.5%及7.5%。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发行公司债券所得款项将用作偿还即将到期或回售的发行人现有境内公司债券。
此前,上市公司3月29日发布公告称,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公开发售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
原标题《资本圈 | 富力地产回A议案继续延期 新城收到上交所问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