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造假门”再现!近百名销售学历疑造假,又一险企遭罚

继去年多起高管“学历造假门”后,近日,又一张罚单揭露了部分险企员工“学历造假”乱象。

4月8日,苏州银保监分局公布了一则罚单。罚单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存在高达93名销售人员疑似学历造假等两项违法行为,最终相关公司被处以罚款。

近百名销售学历疑造假

罚单显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原苏州保监分局对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93名销售人员疑在入职时提供虚假学历,经抽查,证实毛某、汪某某入职材料中的学历为假。

上述事实,有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求职表、调查笔录、情况说明、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二、BX301160020171227037号记账凭证的领用明细显示有520人签收,但截至报销之日,仅有74人实际签收,其余446人签名为他人代签,且未收到实物。

上述事实,有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财务报销凭证、发放及领用记录、调查笔录、情况说明、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苏州银保监分局作出如下处罚:

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苏州银保监分局决定责令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太平人寿苏州分公司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险企“学历造假门”层出不穷

近年来,在保险行业,学历造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不仅仅是基层销售人员,公开信息显示,去年就有多家保险机构在高管的选聘和任职上因假学历“翻了船”。

例如2018年12月10日,西藏保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某财险公司西藏分公司提交关于严超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相关材料,后经核实,严超高管任职资料中的学历证书及证明均为其本人购买的虚假材料。

2018年6月22日,江西保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永诚产险江西分公司存在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为。

2018年6月15日,甘肃保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3月3日,都邦保险甘肃分公司拟任韩炎平为都邦保险平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申请材料中,韩炎平提交了虚假的甘肃省建筑工程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存在伪造学历证书以欺骗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行为。

2018年2月28日,甘肃保监局也曾开出过一张类似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17年6月14日,中华联合甘肃分公司拟任刘继尧为中华联合庆阳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申请材料中,刘继尧提交了虚假的庆阳市农业学校大专毕业证书,而中华联合财险甘肃分公司未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上述违规任职的高管,除了被罚款,有的任职资格也被撤销,同时3年内禁入保险业。

*本文来自华尔街见闻(微信ID:wallstreetcn)。开通华尔街见闻金卡会员,马上领取2019全球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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