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完成发行8亿元公司债 佳兆业向雇员授出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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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观点地产新媒体 (ID:guandianweixin),华尔街见闻专栏作者

阳光城完成8亿元公司债发行 票面利率7.5%

4月1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期为2019年4月12日,实际发行规模为8亿元人民币,最终票面利率为7.50%。

阳光城此前公告披露,该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2019年4月12日,利率询价区间为6.00%-7.5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阳光城表示,此次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阳光城此前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公司债券,其中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第四期发行。

佳兆业向雇员授出3370万份购股权

4月12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依据购股权计划向旗下雇员授予购股权。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佳兆业此次授予的购股权合共3370万份,被授予人可以凭此认购佳兆业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

购股权行使价为3.70港元。同时,购股权将自授予日期起计48个月期间届满后完全归属,并自授予日期起计10年期间内可以被行使。

佳兆业表示,上述股票的承授人并非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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