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一则罚单。罚单显示,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犀金融”)因存在未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1.03万元,并处罚款61.03万元。
其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规定称,违反该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灵犀金融创立于2012年。其官网简介宣称,该公司拥有新保险全流程服务平台“灵犀金服”。并于2015年8月成功登陆新三板并入选创新层。灵犀金融将通过旗下蜂巢云平台的保险中央商品库资源、平台对创新保险的定制能力、代理人的服务能力,运用大数据与专业保险顾问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 ‘新保险’融合服务。
不过,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已于去年7月终止挂牌。其名“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也已于今年4月29日更名为心有灵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该公司的其经营范围也发生了变更。
具体变更如图所示:
近年来,为整治保险中介市场乱象,监管部门屡次出“重拳”。
早在前几年,各地方监管部门就陆续在核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行动。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天津等地的保监局已对市场中存在的“有照无证”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保险经纪)进行提醒,加强互联网中介业务平台的日常监控等。
今年2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对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业务合作,禁止第三方平台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今年4月2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遏制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强化整治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就是其三项重点任务之一。整治对象覆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