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眼球,哪里就有营收” 美国数字广告收入去年激增22%首破千亿美元

与此同时,电视和电台广告收入仅增逾1%,报纸和杂志广告收入则在下降。

不可否认,数字广告已是当下最热的广告媒体形式。

近日,研究机构互动广告局(IAB)和普华永道发布的最新互联网广告报告显示,去年美国的数字广告收入首次超过千亿美元大关,达到了1075亿美元,比2017年的883亿美元增长了21.8%。

其中,移动端数字广告收益占据主导地位,同比增长40%,至699亿美元。电脑端数据广告收入则小幅下降1.5%,至376亿美元。

(制图:华尔街见闻)

值得注意的是,在数字广告出现两位数增长的同时,电视广告和电台广告收入分别仅增长1.4%和1%,而2018年报纸广告和杂志广告收入则同比下降6.9%和2.1%。

另外,报告还衡量了前十大广告销售公司的营收。2018年,75%的数字广告营收集中在这些公司。IAB表示,过去十年的这一比例在69%和77%之间波动。

从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给出的数据可以看到,截至今年2月,谷歌预计将占美国数字广告净收入的37.2%,Facebook预计到2019年底将占到22.1%。该组织在3月份还表示,到2021年,亚马逊、Facebook和谷歌预计将获得美国近70%的数字广告支出。

IAB负责研究和测量的高级副总裁Sue Hogan表示,在过去,虽然人们总是在移动设备上花费许多时间,但移动端的广告收入却一直无法与之匹配:

“如今,二者之间的平衡即将实现,哪里有眼球,哪里就有营收。”

而普华永道合伙人David Silverman指出,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一旦广告收入跟上了消费者的关注度,增长是否会放缓?

IAB的报告提到,社交媒体广告营收虽然在2018年增长了30.6%,至289亿美元,但该领域的扩张速度一直在放缓,远远低于2012年至2018年社交媒体广告营收46.6%的复合年增长率。

但在Silverman看来,既然该行业能在之前找到提高广告营收的正确道路,那么今后也会再次找到,如数字音频广告方面的收入就增长了23%至23亿美元,并且还有户外广告之类的新渠道也在提高收益。

不过,监管问题对于数字广告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其实是不容忽视的。IAB的报告强调,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美国加州的《消费者隐私法》等法规正在影响美国公司,而且“这种影响可能会增加”。

对此,Silverman表示,监管将是一项挑战,也是未来的一个潜在障碍:

“我认为,更大的威胁是尚未发生的事情,如果企业不做出适当的回应,可能会受到进一步的监管。但与此同时,公司也有机会考虑以一种新的、创新的方式来做新事情,从而赢得用户的信任。”

*本文来自华尔街见闻(微信ID:wallstreetcn)。开通华尔街见闻金卡会员,马上领取2019全球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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