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炒新”热情高,一是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有限,具备一定的稀缺性;二是科创板企业普遍处于成长期或更早的培育期,市场对这些成长型企业寄予厚望;三是投资者仍然存在较重的投机心理。投资者应理性看待并谨慎参与“炒新”,以全新的投资思路迎接科创板投资考验。
7月22日,科创板“鸣锣”开市。截至收盘,25家公司首日平均涨幅约为140%,换手率约为77%,市盈率约120倍,部分指标创出历史新高。尽管资本市场历来有“炒新”的传统,但在这一刻,市场的交易热情、投资预期、资金参与度被放大。市场对科创板首批上市企业首日大涨观点不一,有人担心市场风险会跟着被放大。还有人认为,在前所未遇的新制度和新规则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投资需要更新的思路和更新的认识。
科创板的设立旨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科创板股票“炒新”热情高,与三方面因素有关。一是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有限,具备一定的稀缺性,市场给予了一定的溢价交易;二是科创板企业普遍处于成长期或更早的培育期,盈利水平及其稳定性与主板企业相比差异较大,用市盈率指标来衡量这些企业的估值水平可能并不一定合适,市场对这些成长型企业寄予厚望可以理解;三是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投资者仍然存在较重的投机心理,甚至部分机构投资者也会跟风买入某些概念股。
在科创板推出初期,新股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实现价格发现需要一个过程,投机炒作看似不可避免,不过投资者仍应理性看待并谨慎参与“炒新”,以全新的投资思路迎接科创板投资考验。
考验首先来自全新交易规则。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已经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一系列环节做好充足的准备。为防范科创板股价异常波动等风险,监管部门引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避免不合格投资者跟风炒作;在连续竞价阶段引入价格申报范围限制,实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对盘中异常波动实施临时停牌制度;公开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并将在新股上市初期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等等。这些新规则的设计和考虑不可谓不周全,不可谓不及时,但瞬息万变的市场仍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新情况,需要投资者、中介机构、上市公司等各方逐渐磨合和适应,强化“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思维,全新审视科创板投资。比如,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在上市5个交易日之后,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同时,实施“价格笼子”,退市更直接、更及时。投资者要想避免“乌龙指”等“失误”情况,需要对新规则更加熟悉,合理调整和完善以往交易规则下的投资行为。
跳出二级市场看,科创板的全新市场化定价发行机制与现有新股发行核准制有本质区别,投资者还需要引入一二级市场融通的新思维,对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不同板块间甚至不同交易所之间股票估值作出合理判断。从历史经验看,上市初期涨幅过高的新股,后续往往伴随回归基本面的过程。随着注册制的推进,后续将有更多新经济企业到科创板上市。投资者不妨风物长宜放眼量,理性看待科创板估值的不确定性,合理分析一级市场定价难题以及股票挂牌后二级市场的资金博弈,做到对风险的尽早和全面防控。
从投资习惯来看,投资者需要从科创板拟上市公司的特殊性,看到全新的投资逻辑,遵循全新的投资规则,避免更多关注公司短期行为、主题投资热点、个别财务指标以及眼花缭乱的营销活动,同时应更加看中公司的基本面和成长性,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选择合适时机介入合适的股票,长期持有陪伴科创企业成长做大,获得相应投资收益。
面对科创板这一新生事物,既然市场各方都缺乏真实的参与经验,就更应该俯下身段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规则,尤其是在投资环节,需要更多“配套”的新思路。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各方应做好相应预案,多一分理解、多一点包容,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遵循资本市场内在规律。
本文来自《经济日报》,原文标题《科创板投资需要“配套”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