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离注册制还有多远?

证券时报
市场分析指出,创业板改革如今已经非常紧迫。其核心还是发行制度,在借鉴科创板的经验下,创业板须明确支持什么类型的科技企业。

十年创业板,风雨兼程历经磨砺,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资本市场需要一个更加强大的创业板。

从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到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见;从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到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改革与创业板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注册制则是市场最关注的核心改革项目。

创业板离注册制有多远?一边是对创业板改革殷切的期盼,一边是深交所的枕戈待旦,摩拳擦掌。市场分析指出,创业板改革如今已经非常紧迫。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核心还是发行制度,在借鉴科创板的经验下,创业板须明确支持什么类型的科技企业。

以改革支持科创企业

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有效率的金融支撑,而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归根结底要依靠金融市场功能来实现。

从深圳到整个粤港澳大湾区,聚集了一大批创新型的民营企业。让这些中小型企业在中国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迸发出更大的活力,创业板改革正当时。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数量突破100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达5.26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4.1%。另外,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6.4%和31.5%。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板自成立以来在支持新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从支持九大战略新兴产业,到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业板持续发挥着资本市场核心和纽带的作用,不断推动创新经济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发展。

也应当看到,在面对新经济快速发展的浪潮下,创业板难以包容日新月异的新经济发展需求,部分基础性制度亟待完善。因此,加快创业板改革、助力新经济发展迫在眉睫。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指出,不能孤立地看创业板改革问题,这是整个资本市场的问题,我们的科技基础比较薄弱,从资本市场角度来看,最大的问题就是对中小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这与我们国家蓬勃发展的科技创新和浓厚的创业氛围不匹配,资本市场需要有改革的勇气和创新的意识。

基石资本副总裁周伟纳表示,意见要求深圳要战略定位于高质量发展高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还要求深圳定位法治城市示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战略定位的这些要求都是国际化资本市场建设的基石。具体到创业板改革就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深圳来说,创业板改革就是建立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资本市场示范制度,对于全国来说,也意味着资本市场制度改革的最前沿。

周伟纳还指出,新经济的出现必须要有新的资本市场制度相适应,上海的科创板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作了很好的示范,而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在资本市场改革方面也应该起到示范作用,创业板改革非常紧迫。

创业板离注册制还有多远

“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创业板改革方向已定。

这其中,注册制改革无疑是市场最关注的焦点。创业板离注册制还有多远呢?

实际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目前已经具备相当的条件。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2018年3月,证监会宣布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此外,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有关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授权已经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此外,决定还提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继续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没有法律障碍。

除此以外,科创板经验也将有助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目前,科创板市场已有序运行一个月,总体来看,运行平稳,各项机制初显成效,市场走势也经历了充分博弈、震荡上涨、回归理性的过程。

再从交易所的层面来看,面对市场的殷切期盼,深交所其实早已枕戈待旦,摩拳擦掌。针对创业板改革,深交所理事长吴利军在今年新年致辞中就提到,坚持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创业板改革,进一步优化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各项基础性制度,扩大创业板市场包容性和覆盖面。对于注册制改革,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在今年3月明确表示,创业板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改革准备。

“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周伟纳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参考科创板 因板制宜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应该如何改呢?受访的市场人士均向记者表示,在借鉴科创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业板改革应该“因板制宜”。

王守仁指出,创业板改革的核心还是发行制度,修改发行制度,明确创业板主要支持什么类型的科技企业,这可以借鉴上海的经验。深圳的科创企业较多,成长很快,因此创业板仍需“因板制宜”。

周伟纳认为,在发行门槛上可以参照科创板,同时他也表示,“也可以考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做出更多的制度探索。”

在投资者门槛上,周伟纳则认为,“创业板有其自身的发展历程和特色。另外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就是流动性,就应该让大部分投资者参与其中,不应该因设置过高的门槛变成小众市场。当然投资者风险教育是必备的条件。”

此外,王守仁还建议,要允许科创企业兼并收购。他表示,“这对创新很好,因为大企业是很难去创新的,如果兼并收购一个创新主体,就能大大助力企业转型。但前提是,不能以炒作概念增大市值的目的去并购重组,要注重被收购企业和收购主体之间的技术和产业的结合,监管层对此要加大监管力度。”

本文作者:吴少龙、卓泳,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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