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前董事长炒股立功了!
10月23日晚间,松芝股份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今年1~9月,该上市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5.04亿元,同比减少7.78%;实现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增长167.23%。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松芝股份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22亿元,减少16.96%;实现净利润4659.62万元,同比增长924%;扣非净利润则为2529.24万元,同比增长385%。此外,松芝股份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33万元,同比下降139.48%。
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松芝股份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1109.43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800.62万元,除前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收入和支出则为2251.49万元。
进一步细分来看,松芝股份当季营业外收入为2250.88万元,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2490.49%。松芝股份解释称,这主要系收到前董事长短线交易盈利所得所致。
收陈福泉短线交易收益2200余万元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松芝股份原董事长陈福泉于2014年1月10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曾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短线交易自家上市公司股票。经计算,已扣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已罚没金额,陈福泉获盈利2208.5万元。
资料显示,陈福泉为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历任上海松芝董事及总经理、上海松芝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开始担任松芝股份董事长一职,任期为2014年5月15日-2017年5月15日。此前,陈福泉还与松芝股份实际控制人陈福成为兄弟关系,曾为一致行动人,而截至到9月30日,陈福泉尚持有松芝股份570.09万股,持股比例为0.91%。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陈福泉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构成了《证券法》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通过董事会催缴手段,2019年8月16日,松芝股份收到陈福泉上缴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208.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松芝股份还对2019年全年业绩作出预测,预计净利润将为2亿元~2.5亿元,同比增幅为13.66%~42.08%。松芝股份表示,在汽车行业整体发展放缓的环境下,该上市公司现有项目盈利能力有所提升,相关费用有所下降。
陈氏兄弟两人均遭证监会处罚
2019年3月证监会官网曾披露,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松芝股份筹划定增募资15.8亿元流动资金的重大事项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6月6日,时任董事长陈福泉系内幕信息知情人。
但在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福泉指使李某贤、张某玲使用“林某锳”“赵某雯”“陈某妃”“陈某莲”“黄某发”“李某宏”“赵某涛”“杨某彬”等8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松芝股份”467万余股,交易金额6481万余元,并于复牌后全部抛售,非法获利1466万余元。
2018年1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认定陈福泉在2016年2月24日至6月6日松芝股份筹划定增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松芝股份”内幕交易罪,依法判处陈福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没收违法所得1466万余元,并处罚金5000万元。
与此同时,证监会决定:对陈福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职务,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职务。
回溯到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松芝股份实控人陈福成曾累计减持该股2388.76万股,减持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5.91%。
其中,2015年5月22日,陈福成减持松芝股份461.51万股后,其累计减持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松芝股份总股本的比例由4.77%变动为5.91%。当日,陈福成减持达到松芝股份总股本的5%后,继续违规减持372.17万股,违规减持金额8072.02万元。
证监会认为,陈福成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松芝股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及《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2015年11月证监会决定,责令陈福成改正违法行为,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对陈福违规行为予以警告;对陈福成合计处以240万元罚款。
本文作者唐强,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