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沸腾了!创业板精简发行条件,新三板深改政策出炉,业内感慨有”饭“吃了

券商行业的大利好

这个周末,要轮到券商从业人员狂欢了。

周五下午,监管部门接连放出改革政策。据官方信息,监管部门拟对再融资规则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的相关内容,引起市场特别是券商人士热议。

创业板或迎大扩容

证监会网站显示,此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中包括: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

具体来看,主要3个方面的改动:

一是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

二是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

三是将创业板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某大型券商从业人士解读称:

1、政策方面的指向有所转变,从集中支持科创板的成功发行,扩散到支持权益融资的整个链条。

2、供给侧改革要兼顾中小企业的利益,改善企业的金融生态,才能从宏观层面更好地保障就业。

3、放松创业板再融资条件,使创业板企业获取流动性更加容易,降低了发行难度。

调动资金积极性

在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上,监管部门表示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

此外相关内容显示,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和锁定机制,也在拟修订内容里有所调整。其中包括:

一、将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

二、将锁定期由现在的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

三、将目前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

此外,监管部门还表示,为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窗口,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既提高了专业投资者参与的积极性,激活了一级半市场。又会引发二级市场对创业板等中小公司的风险偏好会提升,有利于市场风格的平衡和切换。

新三板改革深化

此前,监管部门启动新三板改革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

今日,监管部门就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新起草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此次《公众公司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制度,允许挂牌公司向新三板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实行保荐、承销制度。

二、优化定向发行制度,放开挂牌公司定向发行35人限制,推出自办发行方式。

三、优化公开转让和发行的审核机制,公司公开转让和发行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程序的由全国股转公司先出具自律监管意见,证监会以此为基础进行核准。

四、创新监管方式,确定差异化信息披露原则,明确公司治理违规的法律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在注册制大趋势下,信息披露是注册制顺利推行的重要保障之一。这次起草的《信息披露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从新三板市场和挂牌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明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保障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二、结合分层建立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在披露形式、披露内容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方面进行差异化安排,与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和投资者信息需求相匹配。

三、证监会行政监管与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相衔接,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高效监管机制。

监管部门表示,将与全国股转公司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确保新三板改革平稳落地,促进新三板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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