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报告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进一步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等做了分析,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报告指出,金融风险是当前最突出的重大风险之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是当前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总体来看,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不过,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
为此,报告建议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第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第三,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
第四,有效处置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
第五,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
第六,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密切监测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推动完善金融政策,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 的基本稳定,切实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加强对股市、债市、汇市的实时监测,阻断跨市场、跨区域、跨境风险传染,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同时,主动做好预期管理。建立金融委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正面宣传解读力度,及时、主动发布解读重大经济金融政策和重要经济金融数据, 加强与市场沟通,快速回应舆论关切。做好金融市场舆情监测,健全重大舆情快速响应机制。
第七,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尽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制定出台《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第八,务实推动改革开放。加大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力度,确保已出台措施的具体落地。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和企业家活力。
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
报告指出,2018年,我国住户部门债务水平上升趋势有所放缓,个人住房贷款的较快增长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报告建议,下一步,应坚持从宏观审慎视角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多措并举应对部分地区住户部门债务增速过快和部分低收入家庭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一是继续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同时,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和规范,促进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二是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业务模式和拓展服务领域的同时,督促机构坚持对消费行为真实性的审查、提高对消费信贷产品的风险管理能力。
三是继续发挥普惠金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使金融服务惠及更多群众。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避免低收入家庭过度负债。
四是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加快建立全覆盖的个人征信体系,为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五是结合居民资产和收入情况,开展分区域、分层次的居民债务风险监测分析,全面反映住户部门债务水平。
继续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
报告表示,对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是稳增长、 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
下一步,要继续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充分发挥市场化债转股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积极作用。
一是进一步推动优质企业和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促进稳增长、稳投资。继续鼓励对高杠杆优质企业、企业集团内优质子公司及业务板块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二是提高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和定价效率。允许具备条件的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转股资产集中交易,提高转股股权流动性,畅通退出渠道。
三是改善企业公司治理,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是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五是加强债转股实施机构力量。
六是优化完善非公开发行相关制度。
科创板:尽快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大幅提升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报告指出,科创板多项创新制度已经与成熟市场接轨,但应看到,其在制度设计上仍然存在有待完善之处。
报告表示,建议以科创板成功推出为契机,做好下列工作:
- 尽快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大幅提升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涉及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证券市场违 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 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渠道,可考虑利用上海已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的有利契机,探索培育中国特色的集团诉讼制度。
- 建立科创板动态评估机制。
金融科技:具备全球领先优势,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风险
报告指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取得显著进展,在局部细分市场上还具备了全球领先优势,但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过程中也产生和暴露了一些风险。
- 增加金融体系关联性和顺周期性,加剧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的风险传递。
- 影响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一是各类金融科技创新增加了货币金融的统计复杂性,从而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二是缺乏监管的网络借贷容易将资金引向落后产能和限制领域,不利于信贷政策发挥作用;三是部分科技公司拥有支付清算、征信和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对相关领域的规则制定、准入退出等产生影响。
- 对现行金融监管形成挑战。
- 存在信息安全隐患。金融科技在帮助金融机构进一步了解客户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信息过度收集、滥用和泄露等社会问题。
报告建议:
- 完善现有政策法规,改进监管框架,加强消费者保护。
-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施功能监管,坚持和落实金融牌照制度。
- 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创新试点,规范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 推进监管科技稳步发展,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系统性风险分析与防范。
私募基金行业:近年来爆发了一些风险事件,相关问题亟须高度关注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迅速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创业、增加证券市场资金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囿于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资源有限、行业规范经营基础薄弱、投资者不成熟等原因,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爆发了一些风险事件,相关问题亟须高度关注。
报告建议,应夯实法规基础,提高规范要求。尽快推动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行业基本展业条件,丰富监管手段,提高处罚力度,完善私募基金风险处置央地协作机制。
此外,研究引入银行、保险等中长期资金投 资私募基金,推进并购重组领域创投基金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 向挂钩机制,推动制定中性、公平、鼓励长期投资的行业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