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下午发布《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和2019年的版本相比,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
大家还记得去年此时发改委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2019.4.8)吗?第二日地产股价大涨,万科大涨超过6%。我当时的判断是,反应过度。原因在于,中国最有吸引力的超大、特大城市都没有取消落户。更多详细的分析,可以参阅旧文《户籍政策一再放宽的背后》。
2020年的版本,有了很大的变化。
以下是2019年的版本:
(一)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 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 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 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督促和监测评估。
以下是2020年的版本:
(一)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督促Ⅱ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含设区市和县级市)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
(二)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督促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取消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落户限制。推动Ⅰ型大城市探索进城常住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应落尽落。鼓励有条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
对比便知,2020年的新落户政策和2019年版,最突出的区别在于:“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的城市等级,从2019年的Ⅰ型大城市,升级提档为2020年的特大超大城市!(这里面的表述“除个别超大城市”,应该指的是北京上海,其余的1000万+的城市都要针对重点人群放开落户)。
看过去历史脉络,2014年小城市+建制镇全面取消落户限制;2016年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2018年50-1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全面取消,2019年100-300万人口的II型大城市全面取消;2020年300-500万人口的I型大城市、500-10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以及1000万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取消重点落户限制。
等级一级比一级高,力度也一年比一年强。
还是原来的大政策的推进。从2014年开始确定下的大纲——“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具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就是这张图。
是以,到今日,几乎等于是,中国所有的城市全面放宽了落户限制。尤其是,超大、特大城市,终于开始取消了落户限制。跨出了第一步,就距离全面取消不远了。
那么,之所以一再的放宽,背后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落户不及预期。也是我们之前说的,不放宽特大、超大,没有太大的意义,最终也会影响到今年那“2个百分点差距”的完成。我在去年此时也提出了建议,应当在去年就一下子放宽所有超大特大城市的落户限制。
现在全面放宽,想起来还蛮讽刺的,给这疫情折腾的,农民工都没工作了,倒开始开足马力大推动落户了。
当然,这样做是对的。而且,在影响力上,放宽特大、超大城市的吸引力,会对外来建设者产生巨大的吸引力。这一点,值得给予更为乐观的期待。
同这份文件相为呼应,国家今天也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其中也重点提到了户籍制度改革,而且比发改委的上述文件更进一步,表述也更为简练。
(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推进,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是提出了长三珠三角城市群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意思大概是,如果你已经在东莞住了3年,那么你想落户到深圳,这个3年可以计算到在深圳已经住了3年。第二是,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可以让城市所有的建设者公平分享到城市增长的红利。
但是。
以上这些政策都是2019年提出来的,现在都是重新强调。比如那个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在2019年的政策国家发改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中,是这样说的“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这个文件我之前也解读过,《都市圈内中小城市的“第二次机遇”》,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
说明了,推进难度比想象的大。下面这个比想象得大,上面那个落户放宽的也比想象的大,不然也不会说“督促”了。给到地方财政的压力,让地方根本不愿意干,尤其是今年。
户口本,终有一天会回到本来的登记功能,等这一天,已经太久了。
本文作者:朱文策,文章来源:朱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