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泄露客户信息引热议,此前“屡犯屡罚”,这次怕真要掉“池子”里了

监管和司法介入或在路上

脱口秀演员池子(本名王越池)和笑果文化之间的经济纠纷,已从热搜榜淡出。但被牵连其中的中信银行“泄露客户信息”的猛料却越来越热。

根据之前池子的公开信,中信银行虹口支行未经其本人允许向纠纷另一方笑果文化提供了客户交易信息(账户收款纪录),涉嫌违法违规。

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连夜公开发布道歉信,确认其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但池子此前在律师函中指出,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已属严重违法,甚至涉嫌触犯《刑法》,并表示自己已向公安机关和银保监会等有权监管的政府机关进行实名投诉和举报。

5月7日晚些时候,据澎湃报道,上海银保监局方面表示该局已关注到脱口秀演员王越池指责中信银行泄露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一事,并正式介入调查。

这场源自脱口秀演员和前东家的劳务纠纷,貌似已经逐渐发酵成了银行究竟(能否)如何妥善保密客户信息的“现实活剧”

中信银行“C位出道“

5月6日,人气脱口秀演员池子在微博发表长文“怒斥”笑果文化。他表示,去年发现笑果文化拖欠了很多应付演出报酬,而当他提出异议后,笑果文化却刻意停止了他一切演出活动。

在这封长文里,池子详细讲述了自己和笑果文化之间的恩怨和经济纠纷,同时还附上了一张律师函。

然而,在读完微博长文和律师函之后,网友的关注点却“齐整整”地落在了中信银行“配合大客户”提供其他客户银行流水上。

一时间,银行泄露客户隐私信息登上话题热搜榜,至今讨论热度仍在。

试着今日凌晨,中信银行在微博发布道歉信后,该话题更是升温到了4.2亿阅读,2万讨论。

中信银行道歉信帖子下方,目前已有超过5.4万评论和逾2.8万转发,点赞数超过115万。

没成想,一场艺人与演艺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和互撕,却让第三方中信银行在“C位”出道了。

此前多次被处罚

此前池子在律师函中指出,针对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员未经本人授权,未经司法机关的合法调查程序,直接将自己超过五十条以上的银行交易明细提供于笑果文化,属于违法行为,其已依法向银保监会进行实名投诉和举报。

5月7日下午,澎湃新闻报道称,记者从上海银保监局获悉,6日该局已关注到脱口秀演员王越池指责中信银行泄露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一事,并正式介入调查

待调查结果出来后,监管对此类行为一般如何处罚?我们不妨参考下历史案例。

2018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企业的信贷信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同年4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涉违法提供信息及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两项违规,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被处以7万元罚款

从目前看,中信银行系统此次泄露客户信息的事实比较清楚,后续估计很难逃过监管机构的查问和追责。

是否涉“罪”成看点

事情发酵后,中信银行很快进行道歉,并“处理”了相关人员,但这个处理结果似乎无法让已经将全网的热烈讨论平息。

律师函中,池子讲述了中信银行虹口支行打印自己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的来龙去脉,并指出相关行为已对自己造成了较大影响。

他在律师函最后指出,要求笑果文化和中信银行虹口支行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对自己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赔偿并同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赔礼道歉。

网上,池子的说法和诉求获得了不少网友的支持,同时也引来不少法律界人士参与讨论。

有律师指出,中信银行只有在三种情形下出具池子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是合法的:

一是司法人员拿着调查手续来调取;

 二是笑果文化公司的律师拿着法院的调查令来调取;

 三是池子本人或他的委托代理人拿着相关手续来调取。

据池子在律师函中的说法,第一和第三种情形已可以排除;至于第二种情形,到目前为止,笑果文化仍未正面拿出证据予以回应。

还有一些观点认为,未来此案的看点就落在,中信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是否有人因此背负刑事责任。

而《刑法》第253条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这么规定的:

此外,在我国《商业银行法》中,对存款人的信息保护有明文规定:

再次,在2017年6月1日后最高院、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才构成犯罪。

而在律师函中,池子则重点强调了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给效果文化的个人银行交易明细超过五十条。

这样的叙述显然有其考虑。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涛此前也表示,“个人银行卡的明细属于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并没有权利提供给所谓的大客户。如果本次事件中确实是中信银行提供给了笑果公司,则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曾有银行工作人员被判刑

在此前的法律实践中,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获取他人账户信息并出售给他人,有被判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成的先例。

2018年5月,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穆某某、鲍某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提及,法院认为被告人鲍某1利用其在银行工作的便利,查询银行客户余额信息并贩卖给他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名成立。

鲍某1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而中信银行及相关人员最终是否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仍需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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