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同时,央行再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我们认为,政策意图是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的问题,毕竟这些企业对保就业至关重要。当然,实际效果还需要观察。
第一,《延期还本付息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我们认为,对中小微企业而言,的确是争取了时间,缓和了当前的资金压力。对银行而言,存在的不确定性就是中小微企业在本息延期的阶段是否能挺过来。实际上,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并不是第一次。3月1日,人民银行积极配合银保监会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 号),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可延期到6月30日。
根据央行的公告,央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提供4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激励资金约为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的1%,预计可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当然,这个政策更多的是保证存量贷款的稳定。
第二,《信用贷款支持通知》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央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这个政策则是希望给予小微企业更多新增贷款。
具体而言: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上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购买上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我们可以理解是银行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找央行抵押融资,只是融资成本为0。从本质上而言,和再贷款有些类似,再贷款也是银行先对企业放贷,然后央行对应投放基础货币给银行。当然,由于贷款损失依然需要银行来承担,而且是无抵押品的贷款,所以银行在投放上的热情具有不确定性。
对市场影响方面,我们认为几个问题需要理清楚:
(1)会不会降低降准降息的概率?如果该工具运用较多,能很好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那么确实会降低降准降息的概率。但是,贷款的损失依然需要银行承担,可能会约束银行的放贷意愿(银行现在并不是缺钱,而是对违约风险的担心)。因此总量4000亿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不管是对流动性投放还是降息效果来看(不仅仅中小企业需要降息),都较为有限,对降息降准并不能完全替代。
(2)创新货币工具的直达性,是不是意味着银行间流动性的下降?不会。正如此前的分析,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类似再贷款,本质上是先贷款然后央行基础货币投放,都会形成银行可用的基础货币。实际上,创新货币工具并不意味着货币创造的过程脱离了银行体系,也不会导致银行间流动性的下降,甚至该类工具用的越多,银行间市场流动性也越宽松。
(3) 会不会提升风险偏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创新货币工具的效果还需要观察,我们认为暂时还不会明显提升市场的风险偏好。
本文来源:屈庆 (ID:gh_2da997b8c1e3),华尔街见闻专栏作者,本文节选自《如何理解创新货币政策工具?》